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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s Tagged ‘NGO反思’


读容懂两篇:儿童游乐场与社区建设;从市场原则看慈善业薪资

三月 9th, 2012 by 小石

两篇非常好的文章。 第一篇文章:儿童游乐场里玩出来的社区建设 KaBOOM! (维基百科)从“玩”入手,而且从“玩”的最原始状态入手,的确出人意料。06年我在上海做大学生杂志的时候,和几个编辑讨论应该大谈玩的价值,我和陈露他们也一直在谈“玩转乡村”、“玩转大学”等,近期我也尝试着把体育、音乐、美术等放入整个中小学课程体系的框架中来考虑。另外,我对各类有组织的篮球足球运动和业余俱乐部的价值有一定的认识。但对于“玩”的最原始状态还是认识不足。 此外,这个案例中,对社区建设和志愿者管理等方面也有不少值得借鉴的地方。 有没有人进一步研究一下KaBOOM!,并对我们的城乡社区的基本情况做一个分析,看看类似的项目如果挪用到国内来的话,有没有可操作性? 第二篇文章:此善非善?以市场原则看慈善业薪资问题 “丹哥哥”对慈善薪酬问题的思考,和我最近的一些思考不谋而合,不过有些话我觉得还可以再深入一点探讨。比如,NGO的薪酬问题可能应该分两层来考虑,即: 首先要区分传统慈善(社区组织、“零管理费”)与现代慈善(专业组织、“专业人员薪酬”),在肯定传统慈善的价值、并激活传统慈善的基础上,才能体现出现代公益组织的特殊价值,这时讨论“NGO从业人员薪酬”问题才有正当性、“合法性”; 其次,在正当性的基础上,才能薪酬高低问题,并透过薪酬高低才能进一步追溯公众在薪酬问题上,对于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双重标准问题,及其危害,以及这一转型背后的理论认识问题。 另外后一个问题。可以从“价格机制”的角度来看: NGO的服务定价,是我花了多少钱,我就只能申请多少钱,而不是我的服务值多少钱,然后你给多少钱? 也就是说,NGO领域实际上一直是按照成本来定价,如果是这样,NGO实际上就没有剩余的“闲钱”来搞研究,改进技术,聘请人才等。 我们说,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首先就是从改革价格机制开始的,释放企业主体的活力。因为价格机制的改革,才等于允许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和竞争,赚取“剩余”,激活企业的动力。 我不知道以前国营企业,是不是也都是这么回事,一个个被按照成本定价捆得死死的,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动弹不得,最后活活被困死。 所以谈社会企业等,一个核心可能是自由定价和价格机制转换的问题。即公益领域也要进行一场更深入的市场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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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沟口雄三谈中国的自治概念的成长史

二月 3rd, 2012 by 小石

在讨论教育和社会重建的时候,我常常觉得需要回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和传统里面去,晏阳初、梁漱溟、卢作孚等老一辈乡村建设派的实践给了我不少启发,包括我所理解的Web2.0技术和自组织的思想,也鼓励我进一步了解相关的探索。 最近读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先生的文章,深感他对中国社会和历史的解读,可能是我们非常值得我们读一读的。在这里,转一段沟口先生访谈录中的一段话: 沟口:这次我写〈辛亥革命的历史个性〉这篇论文以后,我发现了一点。例如,“自治”这个概念,在欧洲出现的契机来源于权力斗争。在封建领主的统治下,因为没有迁徙自由和商业自由,所以商人阶层才开始追求自由,进行权力斗争,进而发展为“自治”精神。然而中国的情况不一样。根据夫马进先生对善堂、善会的研究(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同朋舍出版,1997年),例如清代盛行的一种慈善活动、公共活动等就相当于西洋的地方自治。它的源流可以追溯到明末的功过格和乡约运动,或者一种道德振兴运动。我在读东林党的文章时发现,乡村的乡绅们竞相做出善举,例如救助饥饿的人或者扶养被弃养的孩子,这就是他们的起源。后来逐渐发展到黄宗羲所主张的“地方的公务由地方自己掌握”这个观点。这就是中国自治概念的成长史。可以说自治是出于道德性动机。但是所谓的道德,也包含着通过善行让自己将来变得幸福这种因果报应的动机。不久这种善举开始扩大到修路、架桥、修运河、设立书院、医院等公共工程或者公共事业上。以十八到十九世纪的白莲教和太平天国运动为契机,县级水平的“乡里空间”开始扩大到省级水平。在省级水平的“乡里空间”里,为了自卫,各省还组织了保甲组织,并逐渐发展成军队组织。各省市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也蓄积了力量,甚至发表了独立宣言。辛亥革命就是来源于乡村自治主义。乡村的构成是官、绅、民共存的复合空间,皇帝也奖励这种慈善活动。这个说法和一直以来大家提出的“体制-反体制”二项对立模式有所不同,只能期待你们来继续研究了。我认为,中国“自治”的来源并不是出自权力斗争,而是出于道德仁爱的公共活动,在这种模式下逐渐发展成革命力量。 ——摘自:“村田雄二郎等:沟口雄三氏访谈录”。 文中提到的“辛亥革命的历史个性”,我没有找到,但看到了这篇沟口雄三的“辛亥革命新论”;另外,这是孙歌女士写的:“送别沟口雄三先生”,有对沟口先生学术生涯的简单回顾;最后,感兴趣的朋友,这儿是已经出版的:沟口雄三著作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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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代公益,要先从激活传统慈善入手

十二月 28th, 2011 by 小石

我且随便写,你且随便看。几条微博札记: 1)有关慈善是否应该“零成本”的争议,我觉得似乎应该放到#传统慈善#和#现代公益#关系中来看,在基于本地#社区营造#的传统慈善中,地方贤达等组织者的确很少直接领取工资的,但不等于没有间接收益。比如,在福建连城的古村落培田村的族谱上,当地贤达办“义仓”就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是“救弱保富”。(weibo地址) 2)我们说#现代公益#的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要先激活#传统慈善#,鼓励大家首先就近解决社区和我们个人的各种问题,并以社区发展和个人成长等基本问题为准绳,考虑哪些问题是基于我们个人或社区的力量难以解决的,需要调动更广泛的专业资源和社会资源等来解决,需要现代公益出场。(webo地址) 3)只有充分肯定了#传统慈善#的基本价值,才能充分体现#现代公益#的特殊价值,并改变整个公益领域给公众的模糊印象,为讨论慈善是否应该“零成本”和公益组织从业人员是否薪酬过低等这些问题提供一个合理的讨论框架。也因此,我才想说,表面上是薪酬问题,背后是结构性问题。#NGO反思#(weibo地址) 欢迎各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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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参与社区和社会建设的主体

十月 23rd, 2011 by 小石

面对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积极参与社区和社会建设的情况,朋友问:“如果现在NGO能做的事,企业都去做了,NGO还能做什么?” 我的回答: 在我看来,企业本身就是具有自我造血能力的社会服务机构,和许多声称为解决社会问题而日夜奔波、居无定日的NGO没有多少差别。差别只在于我们人为地,把企业想象为一个单纯的逐利组织,事先对企业进行了道德上的审判,也正是在这种预设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NGO的概念。 现代公益,我认为首先要承认,我们以往对企业的认识是错误的,要因势利导,积极鼓励企业参与社区和社会的共建,发挥企业参与社区和社会建设的主人翁和主体作用。 NGO的主要作用,一是,推动企业、政府和社会来关注重大社会问题、意外事件、弱势群体等以及社会整体的利益,倡导甚至设计相应的社会预防体系、救助体系(倡导);二是,为发展社会预防体系、救助体系多方面筹集资金等,甚至直接组织或参与这些体系的构建(开放平台的建设);三是,填补当前社会服务领域的空缺,孵化出一些专业化服务组织(第三方应用的孵化和支持)。 而所有这些作用,都不排除是一个历史时期的作用,不排除被能够自我造血、甚至允许利润分红的企业家及其团队所代替。同时我觉得,这才是一个健康的社会和健康的NGO,比较理想的发展趋势。 所以,近来NGO忽视对社会问题本身的专业探索,只顾争取社会地位,甚至与自己倡导的主要对象之一(企业)争风吃醋,我觉得是值得注意的,是对现代公益理念的严重扭曲。 至于美国、英国的NGO和基金会,对于大家所谈的高薪职业经理人和可参与分红的社会企业等等趋势,我觉得这本质上已经和开始注重社会责任的企业没有多少严格的差别。这更多的代表的是一种历史的回归、社会正常秩序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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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对公益基金会的几点期望

九月 30th, 2011 by 小石

下午参加福特基金会发起的一个“中国NGO资源发展能力建设项目”(他们简称“RD项目”)第十六期工作坊(也是最后一期),其中最后一项议题是收集各个NGO对基金会有什么期望,我谈了以下四点,也顺便贴在这儿。 第一点是,基金会要搞清楚,基金会要通过NGO来影响社会,基金会不应该仅仅是个消费者,不能像消费者一样只是购买NGO的服务,或者说只提供项目费用等,至少首先应该是个投资者,要积极投资或者支持NGO机构的成长。相应地,基金会首先要明白,NGO的一个主要的特点就是“在现场”,在现场的话,必然要根据现场的情况,及时、灵活地进行一些调整,所以,基金会要给NGO提供一定的灵活度。最好是把NGO看作既有核心项目,又有合作交流项目,同时又可能衍生一些自发项目的组织,在支持他们的主要项目的同时,要给NGO的合作交流和自发项目培育等留出一定的空间。 第二点,就是今天是一个知识社会,在知识社会里面,整个现代公益尤其是基金会的一个核心的工作就是怎么调整知识、权力和资本三者之间的关系。而且除了强调政府的开放、企业的社会责任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强调大学的社会责任,推动大学的开放研究和知识共享,构建一个“学习型社会”,或者说“教育友好型社会”。因为研究、知识、资讯,是社会各类事业,包括整个公益事业发展的基础。 第三点是,NGO已经发展了十多年了,早期NGO主要都是直接服务于基层,但到了今天,实际上主要的问题是怎么从各个垂直领域上去考虑,支持各方面的工作向深入发展。那么重点支持各个垂直领域一些研究性组织、行业支持性组织等的发展,可能就需要基金会认真考虑。 第四点,是谈了“基金会2.0”的话题。谈到现在很多基金会喜欢搞评奖,这还是一个投资人怎么去选项目的做法,和我们整个转型社会目前问题的突出,以及整个公益领域仍非常弱小,仍非常需要培育的现实,可能是严重错位的。我想现在任何一点积极的努力都应该得到扶持和引导,而不是被简单地拒之门外。基金会可以尝试采用“资金配比”的方式,对各种积极的尝试进行鼓励,并对累积了一定信用的机构,增加配比的额度。尤其是从许多学生组织的社会实践开始,就应该积极地进行培育,而不仅仅是针对NGO。当然NGO可以担任基金会和学生组织之间的桥梁。 这四点线条可能比较粗,不知道大家有什么期望,欢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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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展领域“赋权理论”的质疑

八月 4th, 2011 by 小石

首先要声明,我并不熟悉发展领域所谓的“赋权理论”,我只是感受到我们所使用的话语似乎出现了问题,提出我的质疑,欢迎大家帮助我补充相关的知识,或参与讨论。 昨天看望朋友的时候,有幸参加了全球消除贫困联盟-中国网络组织(简称GCAP-中国)和社会资源研究所联合举办的第三期“倡导能力建设工作坊”最后一天的一些讨论。讨论中我首次在较为正式的场合对发展领域的“赋权理论”提出了质疑,没想到立马得到与会绝大多数NGO代表的响应和支持。组织方为了能让大家尽可能充分表达各自的观点,甚至对研讨会议程进行了调整。讨论甚至延伸到对“公民社会”等概念的质疑。 不过围绕“赋权理论”的讨论,昨天主要还是长期以来大家对这一理论所产生的质疑和感受到的压抑的释放,并且质疑由私下已经走向了公开,而怎么从理论上给出新的回应,仍然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 最初对“赋权理论”的质疑,是5月下旬参加“2011北大-阳光公益组织事业发展初级研讨班”时,听师曾志老师介绍“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媒介赋权” ,我产生了一些质疑,并做了一点笔记。随后和周围朋友的讨论中,也得到了积极的回应。现把当时的笔记,顺便转给大家: 1、先从理论检验的角度来说,我觉得,跟NGO讲的东西,NGO能不能给村民讲?我觉得,跟NGO讲完了赋权的概念,NGO可能不太容易直接跟村民讲。从理论上,这虽然提供了一个看问题的视角,但现实中,问题往往都需要从多个角度,来系统地进行考虑,而它并非一个简洁、明了的理论分析框架,在操作上,不容易操作。 2、我在想,村民的无力感,仅仅是权力匮乏的结果吗?是不是还有对知识、资本等认识和运用的问题?即使说的确做某些事,碰触到了“权力的边界”(注意,只有碰触到边界的时候,人才会意识到是否想要新的权力的问题),如果要权力,最想要什么权力?又怎么准备来用?怎么平衡其中的责权利关系?怎么保障市场经济与伦理道德并行不悖? 3、同时,谈论赋权,谈论权力,给掌权者会造成一种什么印象?你不是自己把自己设立成对方的对手吗?而你的对手,目前又是什么状态?他们是不是已经疲于应付,敏感、脆弱、暴躁?这时候讲赋权理论,能形成有效的对话,还是加剧双方的对抗?对村民发展和地方建设创造环境有什么帮助? 4、大家长期关注web2.0的话,大家可能知道“中文网志年会”,在这个年会里面,有许多借助互联网探讨赋权、维权,尤其是把互联网解释为“独立媒体”、“公民记者”等等的朋友,这种讲法,的确很能迎合大家的愿望,也赢得了许多支持,但我们又如何来评价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的负面效应,这样做,给整个互联网发展、及教育和社会的变革,又带来了什么影响? 5、而作为一个农村出来,并长期关注互联网和教育发展的人,我想说说我的感受,我知道政治改革的重要性,但也不赞同过分夸大其重要性,反过来,我更关注,如何在现有的空间内,怎么用科学的方式来处理各类具体的事务,不断充实并逐步扩展各方议题的边界。大多数的问题并非已经没有商量的余地,而首先是怎么拿出双赢的、能够切实解决问题的、技术性的解决方案来; 6、另外,对于Web2.0,我觉得还是有不少人,更强调其“社会性”的一面,先淡化权力的伸张,学习彼此倾听、表达,然后谨慎地尝试对话和相互理解,以便看能不能新的迈出一步。所以,我觉得讲“新媒体赋权什么什么”,这种解读似乎有点问题。对于具体实践工作来说,这种“泛政治化”的倾向,我们并不太赞同。 7、我们看到,许多人受到“教育政治学”(尤其是弗莱雷的《被压迫者的教育学》)的影响,但从教育政治学不等于教育学,教育学内部也有不同的看法。许多人不讲赋权,不等于不追求权力拓展和新的生活。此前我跟isaacmao的建议也是,建议他们调整中文网志年会的策略,如果从网络给工作方式、学习方式、生存方式等带来的变化入手,甚至也可以包含对行政和公共管理带来的挑战等,我想路会越走越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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